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赵原雪胡允鹏通讯员张沛法
雨后初晴,洒进会议室的阳光,舒展了吴军紧锁多日的心头。
2025年6月20日,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王唯丽与张宏峰在这片澄澈的晴光里再次登门,不是“执罚”,而是“送服务”。
摊开厚厚的的政策汇编,两人对着《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下称《办法》)向吴军逐条讲解,手把手指导相关注意事项。
整整一个上午,你来我往的解疑答惑中,曾经那份几乎令吴军窒息的“罚款阴霾”,已被雨后清朗的“淄博式执法”所释放的融融暖意所驱散。
从“执法者”到“服务者”,上述情形背后,是淄博市场监管局执法理念的转变:细化标准与强化监管双管齐下,当“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取代曾经的“一罚了之”,市场监管在治理进阶中也发挥着更大效能。
一年来,淄博以“服务走在监管前”为理念,以“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为主线的改革探索,正在营商环境中不断传递,许多企业也在容错纠错的柔性机制和执法者的温度服务中焕发生机。
容错纠错
经营中的“小过错”,极可能让企业在可能面临的处罚中濒临倒闭。
去年,吴军经营的医药公司在抖音直播销售益生菌产品时,宣称产品具备“改善便秘、调理肠胃、减肥”等预防、治疗疾病功效,但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能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处于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的转型期,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熟悉,虽是无心之失,但确实涉嫌违规……”吴军更担心罚款后的连锁效应——公司名誉受损,线上发展更加困难,资金链进一步承压……
“许多小微经营者,尤其是初次做线上营销的,很容易踩到这根线……法律的最终目的并不是罚款,而是让经营者及时改正。”执法人员王唯丽说。
王唯丽与另一位案件负责人张宏峰在调查中发现,吴军公司的那场直播观看人数最多只有11人,并未构成严重社会影响,且作为首次违法主体,企业接到举报后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主动整改,直播期间无产品售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结合《办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他们对吴军的公司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转而通过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这样的结果,对吴军来说无疑是一种福音。
不久后,王唯丽与张宏峰来到吴军的公司,调出了直播时的口播内容,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逐一纠错,并将线上营销的一些“违法盲区”进行传达和教育。
“‘罚单’变成免罚‘清单’,我们感觉收获了更多。”执法人员充满善意的指导,让吴军心中升起一股暖意,“这相当于免费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律知识课。”
吴军经历的这个“跨度”的背后,是淄博市市场监管“温度执法”的缩影。
2024年7月,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探索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曾表示,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不再只是例行检查,而是耐心倾听企业的难题,运用专业知识为其答疑解惑;对初次违规的商户,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详细讲解法规政策,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合规经营。
“过去,一次轻微违规可能面临万元罚款,一个案子就能把公司压垮,但新规给予我们纠错的机会,还能收获权威的教育指导……”吴军说,这让他们更深刻地认识问题所在,同时也更加合规合法经营。
吴军公司的案例不是孤本。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淄博共办理免罚减罚案件800余件。站在法与情天平中央的这一执法效能也在治理进阶中不断升温……
淄博模式
既要防范市场失序,又要保障市场活水畅通无阻,市场监管的作用不言而喻。
记者采访获悉,淄博市场监管推行服务型执法不是“不罚”,而是让每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企业合规的起点,在维护市场秩序与激发市场活力之间找到了平衡点,推动更多“市监元素”融入城市“发展要素”。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街头巷尾小商铺因经营细节疏漏而承受高额行政处罚的案例,在舆论场中引发争议。尽管一些极端案例过后得到纠正,但这也不可避免地挫伤了市场主体的经营积极性和监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
客观来看,并非所有违法者都心存恶意,有些只是由于当事人对政策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无知或疏忽。这些并未产生严重影响的“无心之失”,却要面临高额处罚,这是否有失“人情味”?
上述纠正与议论的存在显示,“一刀切”的处罚模式已不再符合当下市场发展规律。
因此,精准平衡市场监管的刚性约束与市场主体的柔性发展需求,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主体在及时整改中迸发活力,这成为淄博创新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的意义所在。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散见于各类法规文件中的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进行分类梳理、整合,形成全面、系统的免罚轻罚专项制度。
同时,针对违法行为轻微、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等认定难点,对相关事项表现形式、认定方式、核心要素进行了细化、明确,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一套全面系统的免罚轻罚专项制度。
在《办法》实施的同时,淄博配套出台“三张清单”,即轻微违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33项、不予处罚清单50项、减轻处罚清单18项,总计101项内容,将这一有法可依的工作机制,凝练为服务型执法办案的“淄博模式”。
“‘清单’聚焦执法过程中困扰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认定问题,对相关问题的表现形式、认定方式、核心裁量要素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高效适用,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免罚减罚裁量依据。”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执法精确,淄博还将“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作为服务型执法的核心工具,这个案例在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会上率先发声:“通过评估,事先对企业经营、就业、供应链的潜在影响,对‘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作出明确规定,围绕执法检查合理性、行政许可利害性、行政强制审慎性、行政处罚适当性和执法信息公开影响性等维度,制定科学评估标准,确保在法定框架内,采取对企业最有利的行政措施。”
统计称:制度实施以来,共审查行政行为689件,经评估减少检查企业1031家次。这项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工作被列为全市十大改革攻坚项目,同时获得了省司法厅的认可。
这意味着,未来,随着市场监管制度标准的统一化,以“服务为先”的淄博温度,或将辐射更大范围,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刻度。
温度延续
如今,淄博的“服务型执法”仍在纵深实践中,持续推进。
从市场主体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堵点难点问题改起,淄博正不断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全链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
以上述模式为底色,淄博服务型执法的延续之道,贯穿于政策迭代、工作创新、角色重塑等链条的各环节。
对此,淄博接连“刷新版本”,从最初涵盖50项免检查、免强制、免处罚的初步框架,到2021年升级到包含78项的“免罚减罚清单”,再到如今的3.0版本“一项制度、三张清单、四大举措”,免罚轻罚主体制度与配套制度共同迭代升级。
今年4月,涵盖8大类59项合规指引事项的《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合规指引(1.0版)》正式发布,这不仅进一步提升企业合规指导工作的精准性、全面性与实效性,也让前期的服务与普法理念在合规指导层面得以延续与深化。
5月,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对《办法》进行修订,条例不断“更新扩容”……
不仅如此,6月1日起,淄博在全省系统率先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步送达企业制度,打造“行政处罚——修复指导——合规指引”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
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与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100余份,精准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经营,推动执法从“一罚了之”迈向“惩教结合”。
“对于那么触碰安全底线、危害民生福祉的违法行为,我们依旧是从严查处。”上述负责人表示。
就这样,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以工作创新平衡法治与温度,构建对低风险企业监管无事不扰、高风险企业监管无处不在的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精准性、靶向性。
其中,针对全市1699所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大中型餐饮单位,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现远程监管,研发应用“企业e点通”小程序,对883家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实现了食品生产过程的动态化、可视化、无接触监管。为提供更高效政务服务,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打造“企业云上会客厅”——“助企赋能码上办”服务平台,以数字化手段实现政策高效传递与企业诉求快速响应,目前已经收到110件企业诉求并全部办结。
“平台第一时间收件、转办、跟踪、反馈,要求收件1天内与企业建立联系,5个工作日内反馈完毕。”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
最为关键的,依然是执法主体对角色认知的重塑。
为此,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过程中,重点核查违法行为整改情况、不合法产品召开处理情况以及消费者损失赔偿情况等,并同步指导经营主体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和内部管控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经营,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截至目前,已核查减罚免罚经营主体400家次;而对于必须实施处罚的重大案件,监管部门健全回访制度,通过涉案主体“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相关产品“回头检”等强化案后跟踪指导,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
去年以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已回访企业305家次,问题整改率、处罚决定履行率和执法满意率均达98%以上。
可以说,在淄博市场监管的服务型执法实践中,每一次监管执法,都是一场双向奔赴的温暖相遇。这期间,不仅是收获了企业的信任与感激,更有执法者践行初心使命的温暖回响。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吴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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