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获悉,6月30日,安徽中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固建设集团”)收到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建罚字〔2025〕第26号。
内容显示,中固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为:在阜阳市颍泉山河甲第一期二标项目“2021.3.20”物体打击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未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
对此,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对其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暂扣证照名称及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12〕014809。
此外,记者于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到,2024年4月26日,中固建设集团因“未如实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谎报事故”,被芜湖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00万元。
据中固建设集团官网介绍,公司具有房建总承包壹级、装饰装修承包壹级、市政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地基与基础承包贰级资质。其是万科、旭辉、碧桂园、中梁、龙湖等众多全国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持续三年荣获“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称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徽中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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