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惠保”投保延期至9月30日

2025-06-27 20:03:08十堰广电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翁红通讯员周青青)为满足市民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今年3月,十堰推出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十惠保”。现在,原定于5月31日24时的截止投保日期,延长到9月30日。

近日,得知“十惠保”参保期延长,一大早,市民代女士就来到保险公司办理缴费。她告诉记者,很多朋友已给父母购买“十惠保”,一年只需支付92元保费,碰到重大疾病,需要很大费用缺口时,能提供很多帮助。

延长参保期,是十堰推动医疗保障从“广覆盖”向“精准保障”迈进的关键一步。为减轻十堰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费用负担,今年3月25日,“十惠保”正式上线。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张志劬介绍,“十惠保”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一款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凡是参加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基本医保并处于在保状态的参保群众,以及在十堰常驻的湖北省省直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参保。

这项年保费仅92元、最高保障200万元的惠民保险,因“低门槛、高保障”,让不少患者家庭受益。6月初,李女士因病接受手术治疗,花费18万元左右,个人需承担6.6万元左右。因为之前购买了“十惠保”,她获得了2.6万元左右的保险赔付,是全市首个享受“十惠保”福利的市民。

人保财险十堰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熊军介绍,“十惠保”有两项保险责任。一是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因疾病,在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谈判药品和参照“单独支付”谈判药品符合当地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经参保地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部分,年度累计免赔额1.5万元,非约定既往症人群报销70%,约定既往症人群报销30%,年赔付限额100万元。二是医保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因疾病,在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慢特病治疗发生的符合参保地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经参保地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基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2万元,非约定既往症人群报销60%,约定既往症人群报销30%。年赔付限额100万元。

“十惠保”能有效衔接基本医保,主要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仍需负担较大医疗费用的患者进行补充保障,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来为自己和家人进行缴费,实现一家人共同参保、互相守护。

市民江萍说,她爸妈有医保,可以从卡里直接扣除,现金都不用拿出来,投入少,弥补了短板。社保和商业保险不能百分百报销,很多自费的东西没办法报销,但是“十惠保”可以很好地弥补自费。

张志劬介绍,截至5月31日,“十惠保”参保人数达到14万人,参保率达到4.6%。市民可以通过关注“十惠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投保。

作为十堰专属定制的一款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十惠保”打破商业保险传统门槛,仅需92元每人每年,不限年龄、不限病史、无需体检,老年人、慢病患者均可安心参保,原定于5月31日24时截止投保日期,延长到9月30日。

人保财险十堰市分公司十惠保项目团队经理刘柱介绍,在延长期内成功投保的市民,保障期从2025年6月1日到2026年5月31日,其中6月30日前投保无等待期,7月1日后投保,从6月1日起设置三个月等待期,自2025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入待遇保障。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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