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调查|新《婚姻登记条例》发布,“离婚冷静期”取没取消?

2025-04-11 01:15:24中国吉林网

4月9日,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自2025年5月10日施行,全文共6章28条。

有网友发现关于离婚登记,新条例中没有再提及“三十日内”等代表离婚冷静期的字样。

那么问题来了,离婚冷静期取消了吗?

消失的30天

2020年,民政部发布通知,根据《民法典》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将离婚登记程序由“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修改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2024年,民政部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离婚冷静期”相关实施条款,其中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提及“三十日内”“届满后三十日内”等表述。

2025年,修订后的《条例》第十六条中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写明“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

法律规定期限内具体是多久?回到《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本条例。

而离婚冷静期就来源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因此,《条例》虽没有“三十天内”等描述,但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条例》应依据民法典执行。

也就是说,在民法典没有修改相关条款的情况下,离婚冷静期依旧存在。

离婚冷静期与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不冲突

既然离婚冷静期依旧存在,条例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又要怎么解释?

据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田分析,离婚冷静期是前置程序,冷静期过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证,机关审核材料、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且协商一致后当场发证。当场发证的前提是冷静期已过、无人撤回申请、双方亲自到场且材料齐全,此举旨在避免办理拖延,提高发证环节效率。

离婚冷静期规定自2021年生效以来,就颇具争议。在《法治日报》此前的报道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龙俊在接受采访时曾探讨如何正确看待“离婚冷静期”的立法深意,离婚冷静期在离婚这一法律行为中到底起一个什么样的作用。“民法典对离婚问题所秉持的态度就是,通过设立‘离婚冷静期’给有挽救可能性的婚姻多一次挽救的机会。虽然这个限制可能会稍微增加一些理性人离婚的成本,但是对于挽救不理性的离婚可能多少会有些作用。与此同时,对于真正已经丧失挽救可能性的婚姻,该判离的时候就应果断判离。”龙俊在采访中说。

据民政部每年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33.9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3.6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101.16万对;2023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360.53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59.37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0.3万对。协议离婚占比从2020年的86.1%降至2023年的71.94%。但在登记离婚数量减少的同时,诉讼离婚数量反向走高。诉讼离婚率从2020年的13.90%,升至2023年的28.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离婚冷静期生效当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83.9万对,比上年下降34.6%,国内离婚率短暂降至2.0‰,但次年又开始上涨,2022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87.9万对,比上年增长1.4%;2023年离婚率又涨至2.6‰。

当然,如果简单地从数字上去做加减法分析离婚率的升降从而来探讨离婚冷静期是否起作用未免将问题过于简单化,可以折射的是坚定选择走出“围墙”的人群或许直接做出了诉讼离婚的选择。

修订后的《条例》做了哪些调整?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早在2020年即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回顾历次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理念贯穿始终。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减少冲动离婚或草率离婚,但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将离婚战线拉长的情况。婚姻是为家庭护航的一种法律手段,古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日益完善的法律条例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手段去保护婚姻中的成员。在接受中国之声的采访时,民政部社会事务专家委员会委员陈柳表示,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当事人是否享有离婚自由权利并不冲突,当事人如感情确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当事人若在离婚期间遇到个人或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可以及时通过相关法律救济渠道寻求帮助。

降低离婚率只是一个目的,如何让更多的人在婚姻关系中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然需要社会各个层面协同努力。

对此,修订后的《条例》也有相关补充。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化婚姻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明确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婚姻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

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核对当事人有关证件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与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衔接,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郭彦徽告诉记者,相比旧规,修订后的《条例》在申请登记材料上减少了户口本,减轻当事人负担。据郭彦徽介绍,新增加的婚姻家庭服务工作也是他们正在做的事情,近年来二道区民政局通过与区司法局、区妇联开展合作,配备专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对降低离婚率起到一定作用。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徐俊则从司法角度给出自己的看法。她表示,《条例》第四条规定民政部门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司法工作者查询当事人婚姻状况,优化信息查询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第七条取消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限制,提升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还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增加结婚登记仪式感,利于夫妻树立正确家庭观念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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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丛鹂锐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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