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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方案》

来 源:石狮日报 时间:2020-09-18 10:26 作者:泉州人才网

石狮市将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由各镇(街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由各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政策保障,力争2020年底前全市配备3000名安全员。这是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出台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方案》提出的。

据悉,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既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今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建立安全员为重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自查自改自纠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实现本质安全。

根据《方案》,我市将分四个阶段推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配足配齐安全员。其中,在2020年8月22日至10月底的实施推进阶段,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现场集中培训、线上“必修+选修”学习、集中授课、咨询答疑、现场观摩、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配齐配足安全员,使安全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同时,全面摸排,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详细登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安全员配备和持证情况等信息,建立台账资料,实行滚动管理。分类推进,督促制造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交通运输、危化品、教育(含非公办学校、培训机构等)、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宾馆和星级以下酒店、星级以上酒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9月11日前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建立安全员信息台账,在9月15日前报市安办。其他行业(领域)在10月底前完成配备工作。

《方案》要求,各镇(街道)要将市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港口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对安全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的重要考核依据,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进行考核,挑选一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好的安全员进行表彰,强化典型引领作用。市安办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建设工作纳入每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对各镇(街道)、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建设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被动应付、建设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许小雄)

原标题:石狮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方案》 力争年底前配备3000名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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