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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小学生开展艺术素质测评 总分110分,以等级呈现

来 源:泉州晚报 时间:2020-09-09 08:57 作者:泉州人才网

泉州注重培养学生艺术素质,经常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曾聪虹 摄)

泉州网9月9日讯(记者 曾聪虹)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中小学生将进行更全面、更规范的艺术素质测评啦!日前,市教育局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指出,艺术测评涵盖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包括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测评结果将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

面向全体学生 进行科学测评

记者从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了解到,从2015年开始,泉州已逐步开展艺术素质测评,今年开展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全市推广,测评将更全面、更加规范。

艺术素质测评对象: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测评原则:一是导向性原则。旨在通过测评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齐配足艺术师资,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条件。促进学校开齐开足马力上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促进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和发展艺术特长。二是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人人,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 三是科学性原则。测评方式方法遵循艺术教育学科规律,既能如实反映学生的学科学业水平和综合艺术素质,又能根据学校所在地社会、家庭以及生情、教情等实际,科学选取可量化的综合测评指标和方法。四是操作性原则。依据“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优化”的基本思路,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应具有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开放性。

涵盖三项指标 包括六个方面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涵盖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包括课程学习(25分)、课外活动(15分)、基础知识(30分)、基本技能(20分)、校外学习(10分)、艺术特长(加分项,10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基础指标(学习性测评)。包括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是指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艺术(音乐、美术)或校本课程等艺术实践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中小学校应做好学生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的写实记录(视频、音频、图像照片、文字等),事实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

学业指标(学科性测评)。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指学校教师以国家艺术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校本课程大纲为依据,通过各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了解学生理解和掌握艺术(音乐、美术)和校本课程等基础知识的情况以及基础知识学习后相关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了解学生掌握和运用基本技能的情况。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基础知识的卷面考试与学生的专业技能展示性测试结合起来,突出学科核心素养,结合现行中小学音乐、美术教材内容,学科学业成绩计入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学业指标。

发展指标(发展性测评)。包括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通过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和在校级艺术展演活动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朗诵、绘画、书法等),以及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活动获奖等情况,了解学生的艺术特长和优势。

注意事项:校外学习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盈利性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而包括“参与校外美育实践基地、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其标准由各地各校自行认定,注意体现“实践性、体验性学习”。艺术特长限定为“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展演)”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实行等级评价 纳入成长档案

测评方式:采取教师评定、统一测评、学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教师评定:主要完成基础指标测评,由任课教师评定课程学习(25分)、课外活动(15分)。

统一测评:主要完成学业指标测评,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音乐、美术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命题(50分),并于每年的4月份第一周将试卷报送市教科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本县(市、区)学生进行测评;市直学校由市教科所统一组织命题及测评。

学生自评:主要完成发展指标测评,评定内容为校外学习(10分)和艺术特长(10分),学生需填报本学年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以及本人或作品参加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展演)获奖情况,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含校外艺术学习证明、观演门票、学生观摩日记或感想、获奖证书等),学校组织教师统一审核、评定。

测评工作包含学校主导、县(市、区)统筹与市级抽测。学校主导:各校于每学年上学期期末自行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测评。县级统考:各县(市、区)于每学年下学期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测评。市级抽测:市教育局于每年秋季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抽测。抽测时间:每年10—11月。抽测学校:原则上各县(市、区)随机抽测1所高中或1所中职、2所初中、2所小学(兼顾城乡学校);市直学校原则上抽测学校数不少于50%。抽测年级: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抽测学生:随机抽取30名学生参加测评,如该年级学生不足30人,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测评。抽测方式:以笔试和面试形式现场抽测学生,重点抽测上一学年教学内容,并复核、查阅学校组织艺术素质测评的过程性材料。

测评总评以等级呈现:总分为110分,90分以上优秀为A级,75—89分良好为B级,60—74分合格为C级,60分以下不合格为D级。学校根据测评结果填写《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学习评价汇总表》,做到测试科学、数据准确,并于每学期期末放假前做好分学科测评分析报告。同时,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学校还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各地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纳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将其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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