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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宣判四起涉黑恶案 发放退赔款54万余元

来 源:闽南网 时间:2020-07-08 19:15 作者:泉州人才网

闽南网7月8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尤燕玲)8日上午9时,晋江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 利刃行动”,剑指“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被执行人。当天,通过“云庭审”,晋江法院集中公开宣判四起涉黑涉恶案件,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5个罪名,涉案人员22余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该院还集中发放涉黑涉恶案件退赔款54余万元,涉及案件的2名被害人、6家单位来现场领取了执行款。同时,法院执行局还通过查封别墅、拍卖房产等方式追回罚金。

查封别墅 被执行人父亲主动缴款

2016年,被执行人陈某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其中的余款15.1万元,陈某君并未履行。晋江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司法查控系统。经过全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君名下有位于梅岭嘉华路别墅一栋。

上午,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君房产所在地准备实施现场查封。陈某君父亲听到执行干警的敲门声过来开门。承办法官告知其应筹集剩余罚金,若未按期缴纳会依法查封房产。陈某君父亲表示已领取现金准备用于缴纳罚金,并要当场缴纳现金。但由于现金金额较大,承办法官黄飞告诉陈某君父亲到法院缴纳罚金的具体流程。

目前,被执行人陈某君罚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上门评估房产 火速移送拍卖

被执行人杨某敬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执行干警向村委会、拆迁办、档案馆多方调查获悉,杨某敬因土地征收补偿获两套房产,一套位于梅岭晋宁路仙格安置小区系其名下,另一套在其妻子名下系夫妻共有财产。执行干警立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两套房产进行查封并做好现场查封,并于今日对杨某敬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承办法官、拍卖团队、评估机构员工等人员到达现场后,多次敲门房屋中均无人应答,被执行人家属并未到达现场。在执法记录仪的全程拍摄下,执行干警和评估人员进入房屋。评估机构员工根据房子的朝向、装修程度进行专业评估。该套房产进入拍卖后,杨某敬之子已缴纳部分罚金45万元。

多方联动多发力 被执行人母亲替子缴款

被执行人黄某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5500元。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依法扣划黄某毅存款2.9万余元,剩余3.6万元黄某毅家属久拖未缴。鉴于被执行人黄某毅系在押人员,执行局决定通过池店派出所联系到被执行人黄某毅的家属。

在派出所内,通过讲法律、说规定、摆利害,执法人员对黄某毅母亲进行思想劝导。黄某毅母亲表示愿意当场缴纳1万元,违法所得部分将每月分期缴纳,争取让儿子早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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